2010年5月2日 星期日

愛 ,分級

H:阿A你睇下哩條新聞 - 蕭永方情婦入稟索償 嘉禾五級火...

A:咁又點嘛?學成龍話齋:犯下了男人都會犯的錯啫...

H:大佬,你好似每個月都過數俾你條女做家用喔?

A:係啊!跟著我哩啲負責任的男人當然豐衣足食啦!

H:萬一你有咩冬瓜豆腐你條女會唔會好似蕭生條女咁入稟索償啊?報導寫「他生前定期過戶支付她的生活費,他周圍的朋友也知道我們是什麽關係,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申索人最終可否獲分配僱員補償,取決於該人是否法律上被視為依賴者,如本案申索人盧秀欄般可提供銀行紀錄、兩人的婚紗相,加上其他人等證明兩人關係,在法律上應可被視為依賴者,可按比例分得補償,但金額一般而言會較死者合法妻子所分得的為少。」


A:咩啊?睇過...嘩!咁大鑊!下個月開始都係俾cash佢算數。

H :嚇?我講下笑啫喎!咁都來真?乜你唔係好愛你條女咩?

A :愛,當然愛啦!唔愛做咩俾咁多錢佢使。

H:咁你又要驚佢謀你身家?

A:最衰啲報紙佬教精哂啲女,人講唔埋嘛!點知佢會唔會有樣學樣!愛還愛,但都唔想佢去問我老婆仔女要錢!何況我都唔知會愛幾耐添!

H:拆,你成日口口聲聲話同老婆冇哂感情,最愛條女,依加又驚你老婆唔高興,查實你知唔知你自己做緊咩?

A :知,咪犯緊所有男人都會犯的錯囉!好似成龍咁,老婆就係老婆冇人可以取替,最終成副身家都係老婆仔女嘅,出邊啲女人愛完咪算囉!

H :明!愛即係唔愛,唔愛即係愛。

各位姊妹如果不慎/幸愛上個有婦之夫,趁新鮮熱辣,佢愛你上'頭'嗰陣,一筆過攞家用先係明智之舉啊!

最後,祝願各位姊妹愛上的都是打心眼裏想跟你說這首歌詞內容的男人(至於你嫁不嫁嘛...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嘿!)

12 則留言:

  1. 我很懷疑婚姻,從來它是違反人性,男女雙方愛是有期限的,怎可能一生一世。男女身心有機會,都會出軌,只不過機會成本高低之分而已!但夫婦結婚而分開住又極少人能接受呢(因為不常一起,生厭的機會低點和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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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婚姻嘛就是個合作社。

    http://hana-ox.blogspot.com/2008/05/blog-post_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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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查實你知唔知你自己做緊咩
    >>>知, hamw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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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唔知那個老婆又知不知死鬼老公有另一頭家呢?我都係人哋老婆,如果自己老公係咁,死咗尤是可,否則真係唔知點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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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夫婦結婚而分開住亦即是所謂LAT(living apart together),喺北歐開始流行。其中一個原因就係可以保持新鮮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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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H & A 係 Hundred % Adnormal!

    我真係未見過有情婦的男人會擔心正室多過情婦的。他們只會在正室那裡,取盡資源去慰勞情婦!

    男人,係好用情專一的!除了賭王桑哥就例外,他就真是花心的。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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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篤篤篤撐 :總好清醒添,冇醉駕。

    匿名 :我估佢係知詐唔知。

    eric ,保持新鮮感真係咁重要!?

    佛爺 :我真係未見過有情婦的男人會擔心情婦多過正室的。會擔心正室多過情婦的一早已離咗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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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唔好意思,放出來至睇見串錯字,Adnormal應為Abnormal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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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愛完咪算"

    呢位大款想點?!如果一份愛是期望有完結,不知道這是否真愛? 還是只是用$$$買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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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花花:

    唔夠你講喇!佛爺甘拜下風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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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ana:

    先打個招呼,沒想到妳有訂閱我的博客啊...簡直是受寵若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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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极始知花更艷,愁多焉得玉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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