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6日 星期二

無心之失

「有冇搞錯幾廿歲人仲扮無辜?」
「無心之失遮…我會一力承擔啦!呢件事真係自己嚴重疏忽,希望你哋能繼續相信我是'有誠信的人'。」




 



47 則留言:

  1. 哈哈!見到張相加埋d內文,令我聯想到「天真同傻」!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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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呀?咁嚴重都正?「連我對自己也很失望」。

      多謝你的支持,我會努力服務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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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Hana姐姐你唔好俾咁多遐想大家好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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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事件屬無心之失。 希望你相信我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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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有冇兩個化妝師証明你個說法先?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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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嘩!乜咁大犧性呀!拿自己張靚相來曲線抗議。不過,又真係好搞笑,叻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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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會盡快(清)拆啦!

      嗱,食左牛肉肝我盡快磅水320好有承擔啦!你(哋)唔好再借題發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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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Your pic reminds me of....
    http://2.bp.blogspot.com/_JzZC-SkUxms/S_QLjzlQ_uI/AAAAAAAAB9A/IErWtvimsaU/s1600/Picture+7.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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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喔~美人生氣的樣子!哩張相係近照?也年輕得太過份喇罷,想怎樣呀,還讓不讓咱們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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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個禮拜囉!邊處年輕吖!笑紋好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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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放大張相都睇唔到笑紋喎!謙虛啦,麗質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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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曝光過度咋!女人過咗30歲就冇麗質天生呢樣野啦!得懶同唔懶咋!

      時間真係過得好快,轉眼間我個大女出年就升讀大學啦!加我對自己樣貌的要求只係唔殘同精神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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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真人泥架?好恐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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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都話嚴重疏忽囉!幾廿歲人扮無心、無辜梗恐怖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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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噢,花花,你咪搞到我又胡思亂想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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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花花保養得超好!女人過咗30歲先有麗質天生呢樣嘢。青春時候靚嘅話,就好似阿媽係女人一樣。但係一過三十都仲keep得咁好,就正正係麗質天生啦。

    到咗35+,人同人之間嘅"競爭"唔再係學業、事業、子女、婚姻、金錢,身體樣貌先係張成績表!君不見男嘅肚皮凸起、髮線上移,女嘅縐紋漸出、腰間漸寬。入面仲危,脂肪肝、高血壓、高膽固醇(呢樣嘢好似好多香港人都有)、情緒病。40+仲明顯。

    P.S. 諗起李美鳳vs女版Nel Nel... 青春真係唔係大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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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青春真係唔係大哂,但青春有各種從頭來過的機會,青春有大把時間,而時間係冇得買的最寶貴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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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加多句:我唔記得我有upload過張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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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1年9月嗰張政府高空相呀?

      http://hk.news.yahoo.com/%E5%A4%A9%E7%9C%BC%E6%8F%AD%E6%A2%81%E8%BE%A6%E5%A4%B1%E5%AF%A6-%E5%9C%96%E7%89%87%E8%AD%89%E6%94%B6%E6%A8%93%E6%99%82%E7%84%A1%E8%8A%B1%E6%A3%9A-2135574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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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ana,我用ISO9000標準都是要落妳嚴重不符合(Major non-conformity/NC),妳的一時疏忽,破壞了支持者對妳的美好印像(美貌與智慧並重)。
    但這嚴重疏忽,不能覆蓋妳的內在美。現在最重要的是實施矯正措施,如第一時間承認疏忽向支持者致歉及更改照片(拆卸在網誌中僭建的照片)。
    這樣的即時行動去矯正錯誤。再找出原因,避免重犯(recurrence),就不一定被終止發牌。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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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嗱,唔够24小時我已經承認疏忽向支持者致歉及更改照片,但啲人仲係不滿我唔肯交出嗰兩個化妝師的名單,我都話一力承擔囉點交名單出來遮,嗰兩個係整容師我邊有化妝師的名單交遮,有我仲唔第一時間交出來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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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哇,好鬼得!請受我一拜!
    你出書講下點護膚好喎!
    (令到覺得你好可惡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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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係我嚴重疏忽,請接受我的道歉并相信我的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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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對眼呀,一啲歲月痕跡都冇!好過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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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啲歲月痕跡去曬法令紋度囉!個天好公平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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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You look like a teenage 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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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haha, 個公仔同你之前貼張相神情超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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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好恐怖啊,还是贴之前那张相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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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專業人士的聯合聲明
    2012年6月27日
    鑑於社會上近日對於候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先生家中的「僭建」極度關注,眾說紛紜,為此,我們被邀請到梁先生家中視察,為事件作獨立的專業判斷。
    據了解,發展商在1990年買入貝璐道地段,於1992年建成五間獨立屋,其中三間(一至三號)由1992年開始陸續賣出,發展商保留四號及五號屋自住。梁先生在1999年簽訂買賣合約,向發展商買入四號及五號屋,並在2000年完成買賣。他在入伙時,也曾按《建築物條例》正式向屋宇署申請加建有蓋玻璃遮雨篷,連接兩間獨立屋,並獲得批准。
    事實上,十多年前,「僭建」的標準並不清晰,建築界亦往往要向屋宇署查詢,才能正確判斷。
    昨天,我們審閱了屋宇署在1991年11月9日批准的建築圖紙及相關結構圖紙電子版內容,並作實地視察。我們的初步結論如下:

    1. 建築批准圖紙沒有顯示五號屋停車位置底部,有任何門口以通往作任何用途之空間。在另一份2000年4月9日獲批的改建與加建圖則中,亦單與玻璃雨蓬有關。至於有沒有其他的圖則如改建及加建,工地平整或支撐圍護等涉及到停車位置底部空間及與斜坡面的距離,暫沒有這方面的資料。
    2. 結構圖紙電子版顯示停車位置底部空間入口的位置是200mm厚的結構牆,要在入伙後加建殊不容易也有其危險性。而且入口的磁磚與停車場的外牆一致,因此我們認為停車位置底部的空間,難以由梁先生在入住後再施工加建。
    3. 停車位置底部空間有灰士箱及電源控制,顯示該處是四、五號屋及庭園的原設計電源控制室。

    雖然我們並不掌握全部圖則(如電路圖、斜坡圖),但結合多方面的資料及實地視察,我們相信梁先生並無「僭建」停車位置底部空間。

    黃山先生,認可人士(建築測量師)
    施家殷先生,認可人士(建築師)
    黃永昌先生,認可人士(結構工程師)
    王金殿博士,獨立建築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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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隻狼最叻就係混淆視聽、轉移視線,六個遣建只申明(點解唔係詳細報告?)一個,其他五個點呀?點解唔直接講出競選嗰陣佢話幫佢睇咗屋企冇遣建的專業人士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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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諗你明專業人士的專業報告同個人申明的區別嘅。當然師奶、小市民係唔明的,狼正是利用咗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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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對我來講遣建、講大話都係好小事嘅,但問題係衰咗你咪認囉!唔認係十級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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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以下為2012年6月29日商台「左右大局」節目中有關梁振英住宅僭建的要點:
      主持︰李慧玲、郭志仁

      貝璐道4號的4號及5號屋前業主劉耀柱接受電話訪問時承認,上址約二百呎的地庫是由他興建,他願意承擔責任。
      劉耀柱表示,他對屋內木花棚是否由他興建印象模糊,但他記得曾於上址種植。
      劉耀柱指,上址的大閘是由他興建。
      劉耀柱指,當他擁有該物業時,屋內的泳池為其私人泳池,因他熱愛游泳。
      劉耀柱不肯定他有否興建停車場上蓋。
      劉耀柱否認上址有私人會所。
      劉耀柱指,自事件發生以來,從來沒有梁營人士接觸過他。
      劉耀柱稱,他為人低調,對有記者追訪他及他的家人感到煩擾,希望傳媒不要再騷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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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Come on , do U think I am an idiot? Professionals are very professional in using techincal terms to scare lay people.

    I am not working in related professions, but I think this article is just a speculation and or just GUESS.

    It is not a conclusion:

    "it is difficult to do" does not mean it was NOT done (CY can do difficult task!!).

    要在入伙後加建殊不容易也有其危險性 (are U writing personal email??)
    難以由梁先生在入住後再施工加建 (normally we do not mention a personal name, it makes it very unprofessonal, we need to be impartial)

    我們相信梁先生(believe?? based on what??)並無「僭建」停車位置底部空間

    I am working in other profession. I will fail this statement if I could. But for CY, this is excellent!

    This is a statement of "belief".

    Ha Ha , I just learned from news report, the former owner admitted this was a unauthorized building (underground room). Therefore it is totally 僭建!!!!

    I want to ask these 4 professionals:

    Will U still stand by your "statement" and insist it was not a unauthorized buidling by CY??

    Not a unauthorized build?? ( the truth proves that you are all wrong!!)

    Based on what that U believe the CY has NOT not built??

    Have you checked the fingerprint??

    Bullshit!!!
    HK is dying!
    And don't die in silence!!

    (pls correct if I am wrong)

    http://inews.mingpao.com/htm/INews/20120629/gb52325c.htm

    Mingpao 2012-06-29
    梁振英大宅前業認部分僭建 (23:25)

    梁振英大宅的發展商兼上手業主劉耀柱接受電台訪問時稱,梁宅的地下室和大閘是他所建造的。

    發展商巧盛董事劉耀柱接受訪問時,承認門口的大閘和車位下面的200方呎地下室是他所建造的。但至於其他梁振英承認的4處僭建,他表示已記不起。


    (即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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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o?

      就呢部分遣建來講1)佢一早知係遣建但就愚弄巿民話唔知。2)佢真係唔知係遣建,但作為一個專業測量師竟然係唔知有遣䢖的情況下簽下放棄追究責任的文件,買間屋已經如此輕率、不負責任為自己添上隱憂,咁又點有能力統治700萬人的城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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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极始知花更艷,愁多焉得玉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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