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5日 星期二

關於屋契

環顧中、港、台,只有香港的屋契的存放問題令自置业主头痛不已。臺灣的房契'便'於攜帶所以有老婦將連房契在內的600萬家當隨身帶忘在公廁裡。大陸的房產証更簡便,通常都是一本類似(大陸)結婚証的紅彤彤封面的証書。

只有香港的屋契A4紙大小,間屋轉手次數越多份契就越厚,而越多前业主是以公司名义持有的份契的文件又會越多,事關持有期間間公司有什麼股份、人事的风吹草動都會加啲文件進去。所以有事務律師說高過2尺的屋契都見過。

若干年前第一次在港置业,從律師手上接過一叠屋契用牛皮紙袋裝好放入銀行保险箱,一年後賣屋,原封不动哋交到律師樓,怎知數來數去就是少了兩封信,結果薄薄的兩頁紙就花了我三百多元的補領費。既然都有底檔為什麼全部都要印出來交到业主手上呢?一來妥善存放不易,二來也不環保嘛!

房契(Quit Claim Deed), 是一種買賣房產的公共記錄(Public Record)。 房契裏面的資料包括賣主和買主的名字、地址和在當地房屋登記處所登記的書本和頁數(Book and Page)號碼就足夠了嘛!。

在美国房契一般都是叫Quit Claim Deed。 但在不同的州,有不同的叫法,有些州叫Warranty Deed﹔紐約和New Hampshire州就是叫Warranty Deed,其實只是不同的叫法,但是意思都是差不多的。

在美國買房子,不論你要向銀行貸款,還是你一次過用現金付清買房子的錢,總之當你辦好了一切房屋過戶手續,你就會立刻拿到屬於你的房契。房契弄丟了,不要緊的,很簡單就可以在你所在的房屋登記處影印一份,或者寄一個回郵信封給你所在的房屋登記處,告訴他們你的房子地址,然後放一張$1.00或$2.00的支票,他們就會寄一份新的房契給你了。

香港為什麼不呢?為了給律師多點錢賺?

6 則留言:

  1. 屋契還好,最慘我在十幾年前簽了張失敗的賣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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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但你得到兩個無價宝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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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處理hk屋契, 最簡單既係搵銀行做按揭, keep曬在銀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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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中意俾哂(驚供唔掂吖嘛)

    有就買冇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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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為了給律師多點錢賺?

    佢地會話呢D係陰謀論既講法。然後更正你話係因為其實外國將制度由繁化簡既時候政府賠左好多錢呀,出現好多問題呀咁....講就容易,技術上有好多野要討論云云。

    就好似D人質疑點解香港冇反壟斷法咁,成日搞到D財團油公司呀,超市呀,電話公司呀一齊夾埋黎剝削消費者同擊退本地/外國投資者,佢地(當年)重可以大大聲話"我地既環境唔同外國,消費者已經有足夠既保障",今時今日都重(好似)係研究緊有冇咁既需要立反壟斷法咋。

    香港表面上好似好前衛,但其實好多傳統包袱同既得利益者會阻住個地球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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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极始知花更艷,愁多焉得玉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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