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6日 星期四

港府表現很差嗎??(轉貼)

昨天,李怡以特府反應:一切都太遲了》為題發表『蘋論』,借用獲救人質梁太一句「傷心話」,批評港府在漫長的11小時裡,只懂開會、聯絡菲駐港領事與中國駐菲大使館,其他甚麽都不做,沒有盡政府的責任。

今次港府的危機處理是否有不足之處,傳媒絕對有指正的責任。不過,必須有根有據,合情合理,不能以偏概全,曲解事實。為了方便瞭解李怡的論據,下文會節錄來自『壹蘋果網絡』昨天的《蘋論》內容。(啡色字為原文)

…真的一切都必須交由菲警局去處理?

這不是純屬菲律賓內政的事務,它牽涉 21名香港居民的生命。正如索馬里海盜綁架各國船員並不純屬索馬里內政,因此包括中國軍艦也要介入拯救一樣,港府在拯救人質中必須在第一時間向菲政府要求擔當一個角色。從關切香港人生命的角度,菲政府絕無理由對此要求予以拒絕,可以商議的只是怎麼樣的角色。

索馬里海盜綁架事件」,是在「公海」發生的事故,絕非李怡所說歸屬索馬里的內政。中國船員被綁架,中國軍艦當然可以介入拯救行動。而今次的「馬尼拉事件」,發生在菲國的首都,絕對是菲國內政,以菲總統剛開始的態度(特首call他整天不覆機),就算港府強烈要求參與拯救行動,人家也未必首肯。

況且,事發當日下午四時半,港府已派遣香港警察聯絡科高級警司黃英偉,趕往馬尼拉,協助當地警察營救人質。而黃警司正是香港國際刑警的主管,專門負責與國際刑警聯系(星島商台新聞)。換言之,港府不是無做嘢,只是李怡不知道罷了!

再者,李怡可能漏讀「蘋果日報」24A6版題為《菲特警救人,人質常遭殃》的報導。內文介紹菲特警(SWAT)受訓於美國FBI的人質救援隊(HRT)和特別事件應急小隊、法國的黑豹突擊隊、以色列特種部隊YAMAM。來頭之猛,非常嚇人,誰會知道他們最後如此窩囊廢。

試問一隊有着這樣排頭的「SWAT」,香港警方或中國駐菲武官怎敢事前說三道四,指指點點,這是外交禮儀的大忌。單看菲國總統慘劇發生後,初次露面時的囂張表現,難道李怡會認為菲國總統願意讓港府作主,指導救援工作嗎?

在尊重菲國主權的原則下,港府直接派出飛虎隊員參與軍事營救行動也許不適當,但至少派出沒有實彈武器卻配有鋼盔、防毒面具、避彈衣、手套、對講機等等裝備的反恐人員參與營救,並沒有侵犯菲國主權,而菲國也不能不予接受及相互配合。港府還需要派出談判專家,與菲國警方的談判專家一起商議必要的技巧,包括提供被脅持人質的家庭、健康資料(比如人質家有老人、孩子要照顧,或個人健康不穩定等等)給槍手,以打動槍手的同情心而放人。

很無語,李怡未免太天真無知。派沒有實彈武器的警察參與營救,有何用處?難道要他們做人肉盾牌為SWAT開路?建議實在太滑稽,完全不合常理。何況這樣安排,變相侮辱菲警的能力,事前人家會願意接受嗎?李怡可能很崇拜美國霸權主義,將「港府」當作「華府」,可以在國際社會任意橫行。

假如槍手要的是錢,港府當然責無旁貸派人談判,但是門多薩只開出「復職」要求,難道要港府或中國外交部命令菲政府照辦?否則自己出兵解決問題?錢能解決的不是問題,全港市民不會吝嗇用公帑救人質,只可惜並不如此。

李怡,不要忘記,槍手最先釋放的人質中,已包括幼童與有病患人士。可見就算沒有香港談判專家在場,人質健康問題早已打動門多薩,只是往後的特變,相信連門多薩自己也始料不及。

脅持旅遊巴人質,屬恐怖主義行為。反對恐怖主義,有地區聯合參與的義務。因此港府應第一時間通報周邊國家,包括日本、韓國、台灣等反恐專家,與菲國反恐部隊一起立即召開聯席視像會議,商討拯救方案,其結果必然較目前由菲國獨攬處理有效。

上文論據,更能彰顯李怡骨子裡充滿美國霸權主義意識。就算脅持人質事件歸屬恐怖主義行為,亦需要當事國(菲國)主動提出要求,其他友邦才可申出援手。何況今次事件,菲政府一開始己定性為「非恐怖主義行為」,不然作為菲國大佬的美國早已插手干預,賣人情給中國,無須特首整天急call阿基諾三世。

李怡的「蘋論」後半部,明顯是借題發揮,乘機批評中共政權,不再在此累贅引述。雞蛋裡挑骨頭、找渣子、馬後砲並不難,如果李怡只是普通網民,在討論區無的放矢,並不稀奇。而作為資深傳媒人,李怡似乎未有受到「汶川地震天遣論」的教訓,再出狂言,混淆是非黑白。

獲釋人質梁太,因傷心過度,搞錯門多薩的行動目的,誤會特區政府遲來交贖金,釀成慘劇,才會對黎楝國副局長說“一切都太遲了”。受害人的「傷心話」,卻被李怡斷章取義,大造文章,他不但愧作傳媒人,對梁太同樣殘酷無情。

特區政府的表現,自有公論。透過今次慘劇,深深體會港人的愛港情懷。特區官員少有的快速反應,並以最高規格處理事件。保險公司的特事特辦,提高賠償金額。全港市民心連心,為人質緊張、心痛與悲憤。凡此種種,正好反映香港的核心價值,人命是最寶貴的,不論你我他。



文章來源:笑談風月

33 則留言:

  1. 請問這篇文章是轉貼的嗎?

    有一點要更正,就槍手是否要求金錢這一點,今天報紙新聞報導了生還者陳先生的確聽到槍手向警方要求金錢(大概17萬港幣),只是警方全部拒絕。那金錢可能就是槍手被革職所失去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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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你呢篇野非常非常好,我真的超討厭那班乘機抽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水的無賴!!! 討厭之極,無語倫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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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花花:

    我在那邊的留言當然要在這裏再貼一次了:

    「李怡這老港賊,我正想罵他。還有那個二打六黃世澤,同一鼻孔出氣,我也要罵。」

    我愛人會很柔,罵人卻很兇。那黃港賊說:

    「特區政府的無知,以及中央政府的無能,也是間接害死了這次事件中的八名人質。」

    這是人講的話嗎?八位濺血喪命的同胞,要知道有這兩個利用你們性命去扭橫折曲的混蛋奸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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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miss ,標題已經寫明是轉貼了,最後也寫了「文章來源:笑談風月 」

    蘇記:對,所以要貼在正文裡。

    校長:咪咁勞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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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李怡的話不一定全對, 但呢篇文講到"上文論據,更能彰顯李怡骨子裡充滿美國霸權主義意識。", 咪又係抽水之作, btw, 好多人不滿李怡, 亦都趁此抽水~~

    李怡論據其中一點就係假設大家一早知swat唔掂, 呢點不能苛同,而且老實講, 事後看,港府事實上可以有d野做得好d, 不過有早知冇乞兒, 事後孔明只能說是苛責.

    我對李怡呢篇文, 作如是觀, 話抽水之作, 又太上綱上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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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派沒有實彈武器的警察參與營救,有何用處?>>>>過去是有先例的~~~

    簡單地說, 呢篇文論證比李怡那篇更不堪, 更抽水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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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靚女,「文章來源:笑談風月 」,阿貓個連結顯示不到呀,check check 佢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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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篤篤篤撐 :>過去是有先例的~~~
    可否舉例?
    又:如果不是特區政府派出的或不是派去菲律賓的不舉也罷!(你明我意思格...哦?)

    >簡單地說, 呢篇文論證比李怡那篇更不堪, 更抽水之作~~

    不能苟同。

    小朱:多謝提醒,搞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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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港府事實上可以有d野做得好d"? 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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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佢哋都有佢哋嘅道理, 呢單嘢真係可以避免果喎, 因為特區政府响上次泰國紅衫軍事件之後都唔識吸取教瞓, 繼續俾全港市民自由出入香港. 特區政府一早就應該收緊出入境條例, 任何出國外遊一律禁止, 咁就唔會有呢件惨劇發生啦, 政府錯在俾太多自由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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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港府事實上可以有d野做得好d

    可否說得實在D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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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蘇記:我都想知!人哋總統電話都要死咗人第二日至覆,政府可以點做呢?

    火鶴:俾你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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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看來篤篤篤撐很有見地,我都想聼聼如果他是特首或者中央領導人,應該如何安排呢? 或者有其他人可以發表一下,因爲小弟不才,我就覺得兩個政府都很有效和合適地辦事, 有可能是我愚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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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知啦!打電話比美囯佬!你幫我就人質!我幫你反中亂港!
    小弟不才,請不要話我na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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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又:如果不是特區政府派出的或不是派去菲律賓的不舉也罷!(你明我意思格...哦?)
    >>>>我係講外國, 當年以色列派埋特擊隊了~~~

    港府事實上可以有d野做得好d"? 如何?
    >>>例如派出去既醫療隊, 尋晚睇直播, 梁卓賢話剛剛x醫生到步評估jason既傷勢.....即係話第一批派出去既醫療隊, 只係對所有傷者作初步評估(以東區急症室主管為負責人),以判斷是否適合返港。 x醫生好似係腦科, 佢應該係第二/三批, 政府應該可以在當晚判斷到當地醫療差過hk好多, 而且一定有嚴重傷者, 應該可以派出一隊專業既人作第一時間匯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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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蘇記,
    諷刺之意, 完全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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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過去是有先例的~~~

    >>>>我係講外國, 當年以色列派埋特擊隊了

    你唔好係度裝糊塗,混淆視聽啦!你又點會唔明「如果不是特區政府派出的或不是派去菲律賓的不舉也罷!(你明我意思格...哦?)」的意思吖!

    我又問你了掉轉頭件事係香港發生人哋要做好似李怡所講的佈署,你又肯唔肯吖?

    >>>例如派出去既醫療隊,.....

    有冇聽過大陸哩句俗語呀?

    「坐著說話不腰疼」

    免費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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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Hana,風頭火勢,妳敢在這群情洶湧時說幾句人話,敬佩!!

    港難當前,那些出來盲目抽水者,跟發災難財者沒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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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過去是有先例的~~~
    我係講外國, 當年以色列派埋特擊隊了
    ~~~~~~~~~~~~~~~~~~~~~~~~~~~~~~~~~~

    笑死我, 有人提起 Operation Thunderbolt
    以色列只會賣帳給美國, 烏干達算老幾?
    人地有一星期去解決外交等問題
    人地劫機者係恐怖分子, 菲律賓今次係平民
    美國可以讓解放軍/香港警察去菲律賓武力解決平民招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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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我都係執人口水尾咋!貓姐真係寫得好吖!

    http://xiaozhu1979.blogspot.com/2010/08/blog-post_24.html

    佢寫野一向隱晦,但都出聲總令我欣敬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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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我看了那編文章後,也好興,李怡這個人的文章,是先有結論,後有內容,反正,所有事,結論都是《香港政府是壞蛋,北京是屠夫,國內人沒文化低人一等,美國是救世者,沒有事情是做錯的》,內容?反正當天有甚麽新聞就塞進去。如此抽水之輩。。。為甚麽當年那個70年代月刊的創辦人,令人敬重的人,會變成這樣?

    順帶一提,我很“期望”看到陶傑會怎樣寫,誰也知道,他也是抽水之人,看中某些香港人崇洋心態,凡事也是先有結論:《香港人是要被英國人管才懂得做人,英國人才配當人,國內人更是狗也不如》,就看看他怎樣用這事來貶低香港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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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HANA,謝謝轉貼,妳這邊比我的原文更熱鬧。
    篤篤篤撐:我只是微塵,不像李怡,抽水有何用?《笑談風月》只是小blog,抽水也沒有,抽極水也沒多少人看。
    還有,你舉的例子是否指發生於1976年7月《以色列特種部隊長途奔襲烏干達恩德培機場》一役。你知道詳情嗎?要不要我介紹書你看?相信發生時你應該未出世。上網找找資料,保證你會為你的妄語慚愧。
    再者,你學醫的嗎?怎知道派去的倆位急症科主管醫生不懂診斷梁同學的病情,你知道急症專科包括甚麽學問嗎?他們是我的舊同事,要不要我告訴你倆人的專長呀!怕只怕,講你也不懂。
    我沒有HANA好修養,假如你在我的blog留言,保證不會回應你,因為你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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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美國話伊拉克有WMD,所以入侵伊拉克,香港係唔係可以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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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我覺得今次事件,遠比想像中復雜:

    http://www.facebook.com/note.php?note_id=421195014006&id=1538975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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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菲律賓唔係國家嚟咩,講到香港入到去菲律賓做乜都得咁嘅。

    唔好唔記得,人哋基本上可以一個人都唔畀你入境。佢大家可以將事件推高至「外交衝突」咁高,後果菲律賓自付,但佢係的的確確有權唔畀你哋團隊入境,就算入咗境都可以唔畀你哋做任何嘢,包括治療、調查、驗屍、執法、處理槍手…等等等等。

    你以為人哋唔係國家呀?你話入就入,話做乜就做乜呀?就算乜你入到,唔該,外交同國防,香港無權講嘢,因為都係中國處理。大家本護照,就係「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

    對唔住都要講句,你哋都黐撚線嘅。

    醫生方面,呵呵!

    東區醫院急症室主管劉楚釗

    曾參與多次突發海外急救行動
    08年四川大地震
    06年埃及車禍
    05年底南亞海嘯布吉島拯救
    04年台灣九份嚴重車禍救援工作

    醫管局傑出員工
    義務高級飛行醫生
    香港急症科醫學院的主席



    瑪麗醫院急症室主管唐漢軍
    08年四川大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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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那些出來盲目抽水者,跟發災難財者沒分別。

    此語說到我心坎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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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好陰功呀
    連人民日報同中國新聞網,都轉載二打六的黃世澤文章..

    http://hm.people.com.cn/BIG5/12558889.html

    http://www.cns.hk:89/hb/2010/08-26/2493564.shtml

    唔通呢度 D 讀者人人係美國間諜,所以睇唔過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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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水果新聞頭條:

    『林黃奮鬥多年.終於投共』

    -路人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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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阿三哥:

    斷估林黃唔係林燕妮同黃霑喇,咁唔通係林...乜嘢忌同黃...乜嘢世澤?

    啋,佢兩個携手私奔,該煨咯,兩條麻甩佬 (嗱,唔好話俾我聽林...乜嘢忌係女人)!


    -路人丁 (不過得閒唔好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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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個人觀感,班友根本上係為老闆的政治需要而 "寫作" 的,只是販文為生、文字打手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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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那文章確是由人民網轉錄。只是文章裏只建議菲律賓怎樣援引外地資源與經驗改善警力,卻不是說香港警察如何到菲律賓參與營教。

    文章更清晰講「姑且不論這次菲律賓政府、中國政府、香港政府以至康泰旅行社本身各自要負起什麼責任,這次菲律賓警方令人搖頭的表現...」

    作者迴避了觸及中港責任,但觀乎其在 8:25蘋論裏卻明言「「特區政府的無知,以及中央政府的無能,也是間接害死了這次事件中的八名人質」。

    兩篇文章核心意念完全不一樣,所以林忌兄絕不能因為人民網引述了那篇文章,便推論我對 8:25 的那篇批評是不當舉措。

    張冠不能李戴,母校教我們慎思明辨,我們應該謹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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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吓?邊個 copy 我喺我嗰邊嘅回覆過哩邊?咁有心嘅?同我單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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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脅持旅遊巴人質,屬恐怖主義行為。反對恐怖主義,有地區聯合參與的義務。

    假如有一日,有人係菲律賓打劫銀行,其中有一人質為美國人,美國係唔係會以反恐為由派兵菲律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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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极始知花更艷,愁多焉得玉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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