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 星期五

至愛零食

年紀越大對身外物就看得越淡,名錶、名車、名牌擁有了又如何?有多少是真正融入我們身體的?似乎沒有。什麼才是最值得花費的?在消費觀念上每個人總有自己的死穴,我的死穴是旅行和吃,我一直覺得看在眼裏的和吃進肚子的才真正與我合ニ為一了。我少吃米飯喜歡吃零食,常常將面包當飯吃。有些零食吃的過程非常粗豪(雖然平日裏我是個斯文女人)。
這款混合煙韌的棉花糖和香口的果仁的巧克力磚取名為海市蜃樓,每一件都有手掌般大,份量不一,每次去買都要求店員給我最小的一塊。吃的時候要躲起來,因為只有盡量張大嘴將朱古力、果仁和綿花糖一并咬下咀嚼才是正确吃法,也只有這樣吃才能吃出海市蜃樓的感覺來。

因為一大口一大口的咬下去難免殘留了些口水在朱古力上,所以基於衛生理由每次都要一次過幹掉它。老實說這一大塊的吃到最後有點像一個人吃一顆五磅重的榴槤,吃到最後那一塊果肉的感覺--心裏發誓以後都不吃了。但是過不了多久,魔鬼又來呼喚,心思思的奉上銀兩和肚皮。

拿西班牙風干黑毛豬火腿做零食沒什麼奇怪,奇怪的是我的猴急吃法,每次想吃了不是去餐廳,而是不管路途是否遙遠跑去CS幾百元的買上一包(20個月的已經夠香的了)。準備好兩張濕紙巾攤開薄薄的火腿片放在副駕駛的座位上,擦干淨左手手指一路開車一路開餐,极上的咸香和滿足一起在裏融化。以我的食量如果去餐廳吃的話,頭盤的幾片火腿加蜜瓜份量,吃三份我還未夠喉呢,要想吃這麼多要付上好幾倍的價錢而且還會嚇怕別人。

18 則留言:

  1. 在香港一路開車一路開餐,不属于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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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講得0岩!
    食好野係最值得駛錢既!
    如果好好味既~貴一貴都覺得抵
    有時覺得好味既野~買返去俾老豆老母食
    唔可以講幾錢架~
    如果太貴佢地覺得唔好食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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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 小弟體重1/3應該歸"功"於零食;

    2) 陳百強?大姐你都同小弟口味同一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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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娜姐,真要找天跟你喝酒吃火腿,我家還有從西班牙帶來的Jabugo存貨呢!(可惜我已戒吃肉了)

    Jamon好吃,但我更愛Chorizo =)

    YUM Y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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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娜姐:

    好富貴呀! 黑毛豬當零食.

    >>吃到最後的感覺--心裏發誓以後都不吃了。但是過不了多久,魔鬼又來呼喚,心思思的奉上銀兩和肚皮。
    我真係對榴槤係咁, 以前會買一個當飯食, 而家唔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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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西班牙風干黑毛豬火腿,我都會食唔停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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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My favourite!

    「懂得怎愛惜你,至稱得上至真的愛」
    「不必驚怕常苦困,只需要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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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Hana,你好!
    偶然拜讀到你的 blog,一讀上癮。

    我可以 add 你為好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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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EvilaqiEr ,好耐無,你還好嗎?

    講手機犯法,吃東西好像不犯法(你當我紅燈停車時才吃的吧!)。*.^

    韋嚇凸 :哦,你的死穴又係食。我父母的死穴都係食。

    老人:1)我嘅係一半。

    2)我都係中意哥哥多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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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C+ ,好吖好吖!等我歐游返來先。

    火鶴 :使唔使寄啲俾你?

    行行:我試過有一年六月日日食一隻榴槤當午餐!!!

    小朱:同道中人?!

    甘正光:自愛好緊要!我識個女仔為咗唔使俾錢食野,成日約唔同嘅男人單對單去街食飯,佢話好抵喎食盡全香港嘅餐廳。我就話好唔抵了,又冇錢收,因為啲職業女郎,陪食飯都有錢收嘛!

    阿邊個: 咩叱add 你為好友?唔明!
    又:我冇開fb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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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ana,唔好意思,新地盤未摸得熟,即是blooger follower(追蹤者)掛,我追蹤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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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多謝先!

    (咪住,我係咪識你?唔該寫多啲文等我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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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唔識掛!我亂打亂撞闖進來的。
    一看就愛上你的blog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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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西班牙風干黑毛豬火腿...

    48個月極好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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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阿邊個 :係吖?信住–半先...

    Morca ,我都知48個月極好食!但好似我咁大食分分鐘食窮我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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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极始知花更艷,愁多焉得玉無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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